但也有一些变通或例外。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不予受理。李莹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被强迫卖淫案,刑事案件开庭时受害方未得到通知,只好另行起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她最近刚刚拿到判决,法院酌情认定被告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
虽然还未收到这封写于1月6日的建言信,但是浦江县长丁政已于6日晚在朋友圈看到了这一信息并转发,同时决定今天一早到现场调研慰问。
《家国情怀诠释归国学子心理密码:回国不需要理由》皮艺军对《财经》记者说,这与儿童保护法律过于粗放、宏观有关,中国两部与儿童保护有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虽然起到积极作用,但严重缺乏可操作性。性侵儿童报案难、缺乏避免儿童二次伤害的取证机制、缺乏专业部门服务等说明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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