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经民警和调解员讲解法律知识,并阐明清楚此事的利害关系,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各自的错误,对各自的不当行为向对方赔礼道歉。因此经调解,罗某自愿赔偿郑某各项损失共计13000元,郑某及监护人表示不再追究罗某的法律责任,双方承诺以后不会因此事再发生任何纠纷。
按照县委、县政府不隐瞒事实,不推卸责任,不放过责任人的指导要求,专班工作组已进驻黎平七中彻查事情真相,追究问责相关责任人。
《脱贫攻坚|忻州:“走西口”故地的反贫困决战》正是这样的艰难,让站出来的勇气显得尤为可贵。那么,为这样的勇气叫好的同时,我们还可以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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