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清辉看来,中国高铁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中国高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更没有针对专利申请设置专门的服务平台,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中国专利申请战略还十分落后。二是中国高铁企业没有能够及时深入研究世界各国的专利法规和同类技术的专利申请状况,导致目前中国高铁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然而,按照美国的法律,联邦政府确实有权在地方推行联邦法律。美国最高法院曾经做出过裁定:
《市场监管总局: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前者遵循《企业法》,后者遵循《公司法》;前者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权不明晰的情况,后者按照《公司法》注册,公司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权分离,权责明晰;前者注重隶属关系,后者注重现代产权制度,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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