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案侦查阶段,吉林省检察院于2013年12月20日查封了李炜(李达球之子)名下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樊羊路69号院5号楼3层2单元301号房屋。
民警了解到,该男子姓梁,今年38岁,未婚。9日晚上,他与一名女士去吃宵夜,席间,梁喝了不少酒。吃完宵夜已是10日凌晨4时许,而后,他们一起去到事发旅馆要求开房入住。虽然同行的那名女士带了身份证,但由于梁某本人没有带身份证,旅馆便只允许女士入住拒绝了梁。梁对此表示不满,但无效。而后,那名女士就骑电动车回家去了。
《900元卖车出事故致人死亡 被判连带赔偿83万元》法院判决郏县公安局支付李占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总金额13万元,此后的2014年9月,平顶山市中院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