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河间市宏祥食品有限公司以马肉冒充驴肉”作为食品药品典型案例被河北省食药监局通报。
2016年12月1日凌晨1时许,张某与朋友李某等人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饭店喝酒,其间李某被同在该饭店喝酒的孙某无故打了一耳光,张某遂上前与孙某发生争执继而相互厮打,并持啤酒瓶将孙某头部打伤。后经法医鉴定,孙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有在场群众报警,张某没有逃避而是在现场等待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天价律师费”绝不是工伤赔偿难的“对症药”》如果说“老虎”对普通人来说远在天边,那么张家口的这起问责事件就与很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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