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材料显示,2004年11月徐善瑾被逮捕,羁押53天后获取保候审,2006年4月17日被移送审查起诉。此后11年间,固始县检察院未对其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最终,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魏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7万元。孙某、刘某等10名酒托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了法律制裁。
《13人跨省生产包装假冒茅台酒2.7万余瓶被判刑》徐善瑾告诉澎湃新闻,有关赔偿的相关情况,检察院工作人员近期在主动找他沟通,“对我态度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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