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0日,二中院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张绍霞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鉴于被告人翟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且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涉案赃款已全部扣押在案,翟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写具结书,故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
《浙江温岭遭遇罕见冬旱:有的人家上厕所都要约一起》西塘派出所民警胡圣佳:“很夸张,昨天温度很低,但是他一直说自己很热,上身本身就没穿衣服,坐在车里说把车窗打开,还是太热,要全部打开,比较疯狂,问他名字也不说,让我们不要问,(他说)现在可以叫他夸父,他要去追太阳,精神表现得很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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