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完成一次消费支付,你可以把它视为个人隐私,但这同时也是服务商的一次服务过程,是经营记录的一部分。这种情况下,大数据与个人隐私是交叉的。”沪江网法务总监林华告诉记者。但截至目前,大数据挖掘的法律边界并不明确,哪些信息类型可以被互联网平台搜集和提供给第三方,哪些情况下将被视为侵犯用户隐私?立法与执法环节都还未能跟上商业环境的新变化。
2017年7月,江苏省消保委结合手机应用市场上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情况,对涉及视听应用、图文阅读、金融支付、旅游出行等用户较多且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的27家手机APP所属企业进行了调查和约谈。
《一艘俄罗斯渔船在巴伦支海域沉没造成17人失踪》比如,像媒体报道的,利用互联网手段接近未成年人,在游戏论坛通过给儿童购买装备等引诱儿童,通过社交平台裸聊等,有的从线上转到线下发生性侵。“现在,不少国家对此设置了专门罪名online-grooming(网络性引诱),欧洲委员会《保护儿童免受性剥削与性侵害公约》里也列入online-groom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