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星曾在浙江某市检察院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多年。他曾遇到一个取证难的案例,4岁女童遭强奸,下体重伤,没有人证。女童讲不清楚也不愿讲,家长也不想孩子受到二次伤害,但打击犯罪又有取证需要。“后来引入专业心理疏导,几次心理疏导后,孩子才把事情讲出来。”
他建议,专门建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组织法、实体法和程序法,组织法就是明确未成年人保护的主体和职责权限等。或建议各省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的实施细则。
《共享自习室成为创业热门 你会为学习氛围买单吗?》中国对性侵男童的保护也有待加强。中国强奸罪的客体只是女性。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废除嫖宿幼女罪,将猥亵罪的客体从女性改为他人,猥亵罪客体才包括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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